调整后的明日起 收费标准为: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国内国内客票 ,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航线燃油附加费用。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 。燃油

记者从国航、附加费下南航等多家航司了解到 ,明日起 自2026年7月5日(含)起销售的国内国内航线客票,